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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个杀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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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3 顺其自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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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唐人街,正式的名称应该是中国城,位于曼哈顿岛的南端,与举世闻名的华尔街相隔不远。

    在这里,你会看到很多中国式的建筑、中餐馆,来来往往的都是黄皮肤,耳边听到的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中国话。

    易小刀驱车赶到唐人街时,正值上午时分。和煦的阳光照在熙熙攘攘的唐人街,人们漫步在街上,或是坐在街边茶楼喝着早茶、吃着早点,为了尽量不引人瞩目,易小刀将兰博基尼停在附近,然后走了过去。

    他满怀着希望而来,但结果却并不是喜剧,一整天下来,他在唐人街四处转悠,向各家酒楼、宾馆的老板打听:“您是否见过一个外国男人带着一个中国女孩来过,外国男人个子很高,头发有点卷,喜欢喝咖啡,嗯,会说一点普通话。中国女孩个子不高,但身材很好,很漂亮,大眼睛、小嘴巴、鼻子尖尖的,长头发,皮肤很白,哦,她的英语说得很好……”

    老板越听越晕,最后不得不打断他的话:“小伙子,我到大街上随便找一个外国男人都符合你的描述,随便找个漂亮点的中国女孩也符合你所有的描述。你要找人,能不能说得特别的特征?”

    “那个女孩不是一般的漂亮,是特别的漂亮。”易小刀说。

    ∫≌,..老板眼一瞪:“你忽悠我呢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没有。”易小刀忙说,“对了,那男的好像是叫cruise,女孩叫……姓宋。”

    “叫cruise的美国男人满大街都是,姓宋的中国女孩估计也不少。你还是上别处去找吧。不是我不帮你,你要找的这俩人,太难找了。”老板无奈地说。

    但几乎所有的老板都是这么回答他的,也有一些例外。比如:

    “那女孩是不是你女朋友?跟洋鬼子跑了?你还真行,都追到美国来了。不过,你在主场都输了,到客场只怕会输得更惨。”

    “就你这描述,警察都没法帮你找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是去登寻人启事吧,全美范围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样个找法,找到她当姥姥了你都找不到。”

    “我看,你干脆别找了。天涯何处无芳草,何必吊死一棵树?其实外国妞也不难泡,只要你够浪漫,她们就对你死心塌地。你泡个胸大屁股大的洋妞带回去,倍儿有面子。将来生一小孩,还是混血儿。”

    “小兄弟,现在的女人哪。哪个骨子里没点崇洋媚外的想法,别说有机会出国,就算没出国的,在国内,那不都以找个外国男友为荣?只要是外国人,她就觉得倍儿有面子,管他是白的、黑的、棕的,那些成天带一黑鬼出门的女人,都趾高气昂的,以为自己能被黑鬼干是一件多么光宗耀祖的事,咱祖国的矿工比他还黑啊。其实那些黑鬼在非洲都是找不到老婆的家伙,在美国,你应该看到,白人现在虽然不买卖他们了,但他们永远都比白人低一等。连奥巴马都解决不了这个问题。”

    眼看着话题越扯越远,易小刀只能告辞了。一天下来,线索没找到,反而搞得整条唐人街的人都直到,一个中国青年不远万里来到美国,寻找他已经变心的女朋友。

    离开唐人街的时候,易小刀有些心灰意冷。就在他准备上车时,突然无意中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。他猛地回头,看到身后的人潮中有一个人影一闪即逝,从背影看,就是昨晚看到的那个短发女子。当他追过去时,却已经看不到她的影子了。

    易小刀检查了一下车子,确定没有被人做收脚后,才驾车离开。他没有回驻地所在的皇后区,而是在曼哈顿区住了一晚。明天,他还打算在曼哈顿区转一转,碰碰运气。cruise是做生意的,他不知道cruise的生意大不大,但曼哈顿区是纽约的经济中心,从几率上来说,在这里碰到cruise的可能性更大。

    一路上,易小刀都非常小心,看看后面有没有人跟踪,但他一直没有发现,也没有感觉到任何杀气。

    第二天,易小刀已经接近绝望,漫无目的地转了几圈,毫无收获。在夜色降临前,他离开了曼哈顿岛,回到皇后区的驻地。

    法拉盛街区位于皇后区的中北部,这是除唐人街之外,纽约的第二大华人聚居区。与唐人街所处的曼哈顿区不同,皇后区的名称虽然很高贵,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很平民化的区,是各种外来民族聚居的地区。

    五颜六色的人们来自五湖四海,说着南腔北调的语言,展示着五花八门的文化,说得好听,那是百花齐放,说得难听,就是乱七八糟。

    外来民族一多,人一杂,加上文化不同、信仰各异,个人素质也千差万别,混到一起,自然就乱了。所以,这区的管理和治安就不是那么世界一流了,入室盗窃这类事情司空见惯,就连杀人火并那也不是难得一见。

    易小刀等人之所以选择这里作为驻地,当然就是看中了这里的优势,便于掩人耳目,但是,他又不像是唐人街那种地方,这里的整体素质要低一些,令警方有点鞭长莫及的感觉。

    易小刀驾着兰博基尼驶进华人聚居的小区,还是引来了一些闲散人士的目光。这辆兰博基尼是二手车行买来的,虽然已经只有八成新,在曼哈顿的大街上算是普通不过了,但在皇后区的法拉盛街区,还是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。

    易小刀将车停在公寓楼下,走楼梯上了三楼。这里的房子都有些年代了,不高,大多都是三四层,沿街的门面是店铺,经营饮食、服装、珠宝等,楼上就是公寓,租给漂泊在异国他乡的华人。

    易小刀等人先后在附近的三四座楼各租了几套房子,分散着住了下来。易小刀住的这栋楼,除了和他住一套的叶小刀,还有楼上住的百合和宁小刀,另外四楼还有两个红花会的女杀手。

    古小刀、步小刀、白小刀等人则住在隔壁或对街的公寓里,他们同楼也会住一些红花会的女杀手,当然都是排名比较靠前的。住在法拉盛的人,都是属于主力人员,住在一起是为了照应,同时有什么行动时,也方便快速碰头。

    当然,他们对外的身份各不相同,易小刀是来考察纽约楼市、准备抄底的炒房客,叶小刀是他的助理。百合和宁小刀是来圣约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。至于其他人,有些是准备来开餐馆的,有些是来闯荡华尔街的,还有些是准备来加入纽约黑帮的。总之,形形色色的人都有。

    易小刀打开门,开灯,看到叶小刀在冰箱门上用粘勾挂了个玩具猴子,那是个暗号,表示他去夏侯的一个住所蹲点去了。易小刀取下玩具猴子,把粘勾换了个地方,如果叶小刀回来时他刚好出去,叶小刀也会知道他回来过。

    易小刀从冰箱拿出一瓶水,刚刚喝了一口,准备在沙发坐下,门就敲响了,三、二、三。

    是自己人。易小刀站起来,打开门,宁小刀正扶着门框站着,穿了一套性感的春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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