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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不起的盖茨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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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章 导 读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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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到了晚上七点,管弦乐团已经抵达,不是那种五人小乐队,而是正式的乐团,双簧管、长号、萨克斯管、小提琴、短号、短笛、低音鼓和高音鼓,样样齐备。在海里游泳的宾客都已从沙滩进来,正在楼上换衣服;纽约来的轿车停了整整五排,而各处走廊、客厅和阳台站满了明艳的女宾,她们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,顶着稀奇古怪的发型,披着卡斯蒂利亚人做梦也想不到的纱巾。吧台忙个不停,诸多盛放着鸡尾酒的托盘飞也似的飘到外面的花园。花园里充满了笑语和欢声、毫不经意的寒暄和转身即忘的介绍,还有彼此不知姓名的女人之间热烈的攀谈。(第040页)

    爵士时代特有的丰裕、浮华而热闹的情调在这段文字中呼之欲出。第八章也有一个大致相同的段落,描写的是黛熙出嫁前所处的生活环境:

    因为黛熙是个妙龄少女,而她所处的又是纸醉金迷、寻欢作乐的势利世界。在这个世界里,轻歌曼舞尽日不息,声色犬抡年无休。萨克斯管彻夜吹奏着如泣如诉的“毕尔街蓝调”,上百双金色、银色的舞鞋踢起闪亮的灰尘。到了茶歇时间,这首低沉而甜蜜的热门歌曲依旧不断地回荡着,而许多新鲜的面孔宛如被那些铜管吹落在地面的玫瑰花瓣,在舞厅里到处飘来飘去。(第146页)

    让约翰·张伯伦赞叹菲茨杰拉德“有能力用一段文字抓住一个时代的韵味、一个夜晚的芬芳和一首老歌的情调”的,大概就是这段描写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就像伊迪丝·华顿的《纯真年代》(TheAgeofInnocence)之于镀金时代,当今的读者要通往对美国爵士时代的认识和感知,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是必经之路。一部小说单独地定义了一个时代,这正是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的了不起之处。

    其实这也是菲兹杰拉德这部杰作在刚开始不被读者欢迎的原因之一。由于与时代太过贴近,它很容易被读者当成陈腔滥调的社会新闻。就好比在时下的中国,如果有部小说充满了春运、矿难、地沟油、三聚氰胺奶粉、强拆,那么读者很容易因为对这些题材的司空见惯而产生厌倦的抵触心理。纵观中外文学史,那些经典作品往往要在问世很长时间之后才能确立其经典的地位,原因也正在这里。就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而言,它最初的不幸还在于,因为它对时代的描摹太过成功,竟然导致菲兹杰拉德在叙事和语言上的高超技巧完全被忽略了。接下来我们要谈论的就是这让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成为经典的第二个因素。

    这本书的原文只有不到四万九千个单词,但读起来却会觉得很漫长,这是由于它的文字密度非常大的缘故。前面我们说过,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得到的分析和评论,比其他任何美国小说都要多,原因也就在这里:小说中几乎每个单词都有其独特而丰富的意义,并且前后呼应的地方极多。例如第三章的开头写道:

    那年夏天,我邻居的房子常常在夜里传来音乐声。那蓝色的花园里,许多男男女女飞蛾似的在呢喃、香槟和星辰之间走来走去。(第039页)

    “飞蛾”看似不经意的比喻,但却传达了尼克·卡拉威对那些围绕在盖茨比身边的食客的鄙夷。到了第四章,在盖茨比的敦请之下,乔丹·贝克婉转地要求尼克安排盖茨比和黛熙在他家会面,尼克得知之后非常吃惊:

    他等了整整五年,买下那座华厦,把星光施舍给那些想来就来、想去就去的飞蛾——他费了这么多心血,只是为了能够在某天下午,到一个陌生人家里“坐坐”。(第076页)

    读到这里,我们才发现第三章的“飞蛾”其实是很重要的,如果没有它,后面这个巧妙的比喻就会变得模糊不清。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很多,梅朵·威尔逊在纽约买的狗链、盖茨比家的游泳池、艾克堡医生的眼睛等等,无不是具有极强互文性的指涉对象。而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中最著名的物品,当然是黛熙家码头上的绿灯——象征着盖茨比追求的梦想。

    菲兹杰拉德匠心独运地安排绿灯出现了三次。第一次是在开头的第一章:

    他对着黑黝黝的海面,奇怪地伸出双手,而且尽管离他很远,我能看出来他正在发抖。我不由向海那边望去,但什么也没看到,只见远处有一点微茫的绿光,兴许是谁家码头上的电灯。当我回头去看盖茨比时,他已经消失了,再次留下我一个人,在这不平静的黑暗中。(第023页)

    第二次是在全书最中间的第五章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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